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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年優秀教師,生活富足,房車不缺;10年婚姻,妻子婚外情,丈夫屠刀解決。記者昨日從佛山中級法院得知,曾備受社會高度關注的順德優秀教師殺妻案已作出一審宣判,以故意殺人罪判處被告人廖某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經法院審理查明,今年4月23日淩晨1時許,佛山市順德區一實驗小學教師廖某在順德區大良街道嘉信某花園的住所,因其妻曾某有外遇而與其發生爭執。廖某無法理智面對,隨即騎跪在曾某的身上用雙手扼曾的頸部,致其妻曾某當場死亡。作案後,廖某為掩蓋罪行,于當日8時許外出購買了菜刀等物,返回住處將曾某的屍體用菜刀肢解後,分裝在編織袋、垃圾袋內,駕車運至順德區倫教三洲堤圍“柳姐飯店”附近,將曾某屍塊及作案工具一併扔入上述飯店對開的西江支流河段。 另查明,被告人廖某與被害人曾某家庭本來生活美滿,有一個剛滿10歲的女兒正在上小學,三口之家有房有車,生活富足,曾令多少人羨慕。但本案被害人曾某于案發前兩年與他人發生婚外情,又多次要求和被告人廖某離婚,並在此期間與情人公開來往,甚至帶情人回父母家,致夫妻兩人多次發生爭吵。案發當天,被害人在言語和行為上均對被告人產生了較大的刺激,致使被告人一怒之下將被害人掐死,後分屍拋屍。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廖某無視國家法律,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致一人死亡,其行為構成故意殺人罪。廖某殺害被害人後分屍、拋屍,手段殘忍,造成後果嚴重,應予嚴懲。但鋻於本案因婚姻存續期間夫妻感情糾紛引發,有別於其他有預謀的故意殺人犯罪,且被告人廖某已與被害人家屬簽訂和解協議,被告人與被害人的女兒年齡尚小,可酌情對被告人從輕處罰。遂以故意殺人罪,判處被告人廖某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責任編輯:馬常艷)徵信社 徵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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